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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恶势力联合保护伞颠倒黑白破坏 教育资源强行违法霸占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

(民生与法制快讯夤喙郑义2021年4月,记者接到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校长曹晓辉的法律媒体求援信,来信主要反应该学校自2006年起至今学校财产全部被卢明苏德亮的干儿子卢明身份证440106196811194092)恶势力强行霸占,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海口市执法部门美兰分支执法部门充当其恶势力的保护伞同时通过媒体机构的帮助下,希望上级领导对保护伞及恶势力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依法调查卢明等黑社会团伙非法获取学校举办者身份权,公然倒卖学校土地的违法犯罪事实。(物证14) 2、根据查明的真相,依法严惩卢明等黑社会团伙,并督导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和民间管理局依法还原2014年以前的办学状况,重新办发学校办学许可证,把学校所占据的土地证收回。 3、请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卢明等利益集团在海南省极其庞大的脉络关系网,并深挖其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严惩。4、请求保障举报人及相关证人的人身安全。

经过记者长达近一个月的明察暗访调查核实,情况的确如校长曹晓辉信中所讲,记者通过核实后,秉着保护合法教育资源不被非法势力侵占的态度,将这个案件的细节和曹晓辉校长的法律求援信公布如下:

尊敬的纪委领导:

我是曹晓辉,我是从2006年加盟参与该学校的经营,但经营至2016年,学校财产全部被卢明恶势力强行霸占,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海口市执法部门美兰分支执法部门充当其恶势力的保护伞,其罪恶行径如下:

一、被摧毁之前的学校状况

我们学校是海南省第一所民办学校,法人代表苏德亮,学校位于海口市灵山镇海榆大道399号,占地面积380多亩。

2006年秋,苏德亮因自身力量不足,学校经营不善,因此邀请曹晓辉女士加盟,双方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书》(物证1),协议约定:董事会由苏德亮派员2人,曹晓辉派员3人组成。董事会成立后,共同制定董事会工作职责。苏德亮保障学校办学手续的合法有效,曹晓辉全面接管学校教学的经营管理,并负责学校资金的正常运营,自负盈亏。

双方联合办学期间又合作举办了“海南商务旅游学校”,办学质量深得海口市教育部门的认可,经过八年合作办学,学校的生源从2006年的70多人扩招到1000 多人。







二、卢明恶势力为倒卖土地非法逼停学校,使学校遭受毁灭性打击,既浪费了宝贵的教育资源,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苏德亮的干儿子卢明凭借自身的恶势力大肆倒卖土地,因其了解学校与中国国际儿童智力开发中心虽属同一实体,但却拥有两块牌子的名分,其不顾中国国际儿童智力开发中心土地征用及出让费系学校出资的事实,投机钻营,以巨资利诱诈骗苏德亮,把学校及中国国际儿童智力开发中心的投资人、法人代表等身份骗取到手。

为达到这一目的,卢明等恶势力进行了一系列谋划安排,他们首先打通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关系,非法获取学校举办者身份,先是利用苏德亮掌管学校公章的便利,然后伪造虚假的个人简历,未经董事会批准,私自向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将举办者变更为卢明,在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居然变更成功了。变更后,卢明顺利的在民政部门获取法人代表身份。此后卢明手握公章但不办理学校的行政事务,严重破坏教学秩序,造成2015届高中毕业生逾期提交高考报名材料

苏德亮病故后,卢明更是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尤其是从2016年6月份开始, 卢明利用手下马仔进入校园干扰教学,威逼恐吓学校师生,致使教学秩序骤然混乱,师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同时还利用新闻媒体误导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引起学校的极大混乱,仅仅三个多月的时间学校即被迫停办。只有停办学校,卢明恶势力才可能获取中国国际儿童智力开发中心土地变卖处置权。





三、学校被恶势力强行霸占,原本有序的教学秩序被破坏,学校领导被刑拘,教职工失业,学生们无法正常毕业而流落社会,给近千个家庭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卢明恶势力强行霸占学校,学校被迫停办,近千名师生成为受害者。数百名学生因无法正常上课而流落社会,商务旅游学校2015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毕业,就业问题受到极大影响:近百名教工失业,一时生活无着落;学校几位领导被刑拘近十个月,身心遭受重创:学校被强占,举办者投入的巨资被打水漂。原本有序的生活全部被打乱,尤其受害的就是学生,由于在人生关键的转折点上遭此变故,给近千个家庭造成了不可逆转也无法弥补的损失。





四、合法学校被非法强占、摧毁,卢明恶势力能够如此嚣张,离不开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和保护,他们是整个事件的幕后推手,是卢明恶势力强有力的“保护伞”。

(一)、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违法变更,助纣为虐,联合海口市秀英审判机构当权势力为卢明霸占学校,非法获取学校举办者身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伞”。

1、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多个岗位领导无视法规,无所不用其极的助力卢明等恶势力达到目的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4条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然而,民政部门备案的“原始变更”材料记载的内容显示:(1)卢明及其团伙仅以原举办者之一苏德亮的个人《离职书》取代申请书;(2)以苏德亮个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取代学校财务清算;(3)没有召开全体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五名成员中只有苏德亮夫妇二人同意。因此,卢明提交到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变更资料,根本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变更条件。

另外,卢明同时提交的个人简历也是伪造的,谎称自己是2007年7月开始在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任副校长。并将假的身份资料报至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学校的管理职能部门,对学校的历史档案都有备案,对学校的状况了如指掌,明知卢明身份造假,明知属于公益事业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投资人)属身份权不能“赠予",却在卢明提交虚假个人资料且完全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前提下,强行让未投入一分钱的卢明“合法"的成为了学校的股东并成为法人代表。







随后,海口教育主管部门相关领导为保障卢明等恶势力彻底停办学校达到贩卖土地的目的,有预谋的设计圈套,从粗暴干涉其主管的行政业务、积极发力暗中配合执法部门刑拘学校领导等五人、支持媒体报道学校领导被刑拘的乱象等,最为露骨的是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在2016年学期末让卢明等恶势力进校接管后,在秋期九月一开学就向学校出台《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支持卢明等恶势力停办学校找到合理借口!

综上,足以证明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为卢明等低素质的恶势力人员进入学校打开了方便之门,助纣为虐,为卢明恶势力霸占学校,破坏教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伞"。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职能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己受理设立申请,预期不予答复的;(二)批准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申请的:(三)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侵犯民办学校合法权益的;(六)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国家行政职能部门,无视法律,助纣为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违法批准,侵犯了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给投资人和学校师生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强烈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严惩。

2、海口市秀英区审判机构行政庭原负责人李会勤徇私枉法、颠倒黑白,听任卢明等恶势力摆布,公然为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保驾护航。



自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间,曹晓辉向海口市秀英区审判机构行政诉讼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非法行政行为一案。李会勤公然枉法,颠倒黑白,在(2015)秀行初字第31号行政裁定时直接剥夺了曹晓辉的诉权;2017年3月21日秀英审判机构按(2016)琼01行再1号行政裁定立案审理时,不仅不回避,还再次夺取主审该行政案的权利,在此过程中为被告出谋划策,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在立案一周内,裁定以与被告不相干的申请终止行政诉讼,达到延缓行政诉讼败诉目的。李会勤和海口市相关领导勾结在一起,充当卢明等恶势力保护伞。

李会勤一贯胡作非为、受贿敛财的行为已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置,现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海口市执法部门美兰分支执法部门滥用职权,非法介入经济纠纷,加入海口市个别领导的势力,利用国家赋予的公权力为地方恶势力提供保护。





1、平等民事主体,普通的民事和行政诉讼,但犹如有一只无形的黑手,无论曹晓辉等如何奋争都无法挣脱,至今民事和行政案件没有最终的判决结果。虽然争议没有解决但学校实际被控制在卢明恶势力的手中。

学校面临停办,万般无奈之下曹晓辉在校委会全体成员的支持下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2015年5月,曹晓辉正式提起行政诉讼,以教育行政登记纠纷为案由起诉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判机构、二审均驳回了曹晓辉的诉请,曹晓辉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审判机构申请再审。2016年5月30日,海南省高级审判机构指出原二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结果不当,指令海口中院再审。2016年11月19日,海口中院再次做出裁定,指令秀英区审判机构继续审理。

2017年3月21日根据卢明等人的申请,秀英区审判机构裁定中止诉讼。2017年3月6日,卢明等人以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为原告,曹晓辉等人为被告,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海口市美兰区审判机构提起民事诉讼。想通过诉讼彻底宣告曹晓辉和苏德亮之间的联合办学协议无效,从而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至今两个案件都没有结案,由此可见卢明恶势力脉络关系之强大。但是,卢明等人仍不肯善罢甘休,2016年5月3 1日,卢明及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探悉海南省高级人民审判机构即将裁定中止原裁定的执行。在省高级审判机构裁定下发前一日,且在市教育主管部门保护伞停办海南商务旅游学校不成的情况下,卢明即勾结执法机构,利用执法机构的权力非法介入。





2、美兰公安分支执法部门非法介入,充当地方恶势力的保护伞。

经海口市执法部门某处处长批示,海口市美兰分支执法部门执法队由汉军亲自主办,卢明恶势力的幕后操纵和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配合。

2015年6月10日,卢明向海口市执法部门美兰分支执法部门以曹晓辉伪造学校公章报案,2016年5月27日,美兰分支执法部门以“ 2008年1月18日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被伪造印章案"立案,2016年5月3 1日,曹晓辉被美兰分支执法部门传唤,6月1日,因涉嫌伪造印章罪被美兰分支执法部门刑事拘留,因该罪名不成立,卢明又指使手下向执法部门举报曹晓辉诈骗国家助学金。





曹晓辉等人被非法关押长达10个月之久,最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诉讼机关于2018年4月20日做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海口市执法部门美兰分支执法部门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曹晓辉不起诉。

虽然最终美兰区人民诉讼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但曹晓辉被关押的十多个月的时间,为卢明恶势力霸占学校贏得了充足的时间!海口市执法部门美兰分支执法部门滥用职权,充当地方恶势力保护伞,保护邪恶,欺压正义,玷污了国家法律的权威与神圣。海口市执法部门美兰分支执法部门错误的执法行为,给我和学校全体师生及其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我强烈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严惩。

卢明之流如此胆大妄为,至今依然逍遥法外,是谁在保护他们?时至今日,这伙人依然贼心不死!依然对受害者进行污蔑,依然强行霸占着学校资源,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详查、彻查,早日将这群猖狂至极的“硕鼠”一网打尽,为冤者昭雪,为法理正名!

五、诉求

1、依法调查卢明等黑社会团伙非法获取学校举办者身份权,公然倒卖学校土地的违法犯罪事实。(物证14)

2、根据查明的真相,依法严惩卢明等黑社会团伙,并督导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和民间管理局依法还原2014年以前的办学状况,重新办发学校办学许可证,把学校所占据的土地证收回。

3、请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卢明等利益集团在海南省极其庞大的脉络关系网,并深挖其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严惩。

4、请求保障举报人及相关证人的人身安全。

举报人:曹晓辉

身份证号码:412822197308203069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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