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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全社会普法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法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崇尚法制、敬畏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文化水平的必修课程。
在全民法制的新时代、法制文明的先进文化必将给人民会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新时代创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太平盛世,法制面前人人平等。
请牢记: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维权中捍卫公平正义最坚强的后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特别声明:群众来信不代表‘中法为民正义网’的观点、坚信国家宪法和法律就是每个公民的最强大后盾)
监督电话:13552278986
中 法 为 民 正 义 网 宣 传 处
2 0 2 1 年 9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