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新闻头条 >>小类 >> 邢台市南和区检察院 凭吊革命先烈 弘扬革命精神
详细内容

邢台市南和区检察院 凭吊革命先烈 弘扬革命精神

时间:2023-01-15     作者:释慧智【转载】   来自:中国网   阅读

邢台市南和区检察院凭吊革命先烈  弘扬革命精神

图1.png

检察长张晶晶(中)召开学习会议


图2.png

中法为民正义网转中国网(总台央视:俎本新)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加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缅怀先烈、铭记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4月2日清明节前夕,在阵阵细雨中,邢台市南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庆新及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贾宋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到贾宋镇苏史张村苏本固烈士墓开展“铭记历史 缅怀先烈”凭吊活动。

图22.png

革命烈士苏本固同志生于1921年,1938年2月加入抗日武装,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南和县工委会宣传部长,1938年10月至1940年7月先后担任第四区区委书记、中共平乡县委宣传部长、中共尧山(今隆尧)县委书记兼大队政委等职务,1943年5月5日晚在召开会议时被敌包围,突围时负伤牺牲,年仅22岁。

图222.png

苏本固烈士墓原本被掩盖在农田间桃树林里,因年久失修致墓体塌陷、墓碑断裂、碑文模糊不清、杂草丛生。去年南和区检察院就苏本固烈士墓修缮维护一事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此次凭吊活动,副检察长赵庆新详细了解苏本固烈士墓搬迁、修缮的相关情况,与有关工作人员商讨如何进一步保护苏本固的烈士纪念设施。烈士纪念设施是烈士的安息长眠之地,更是瞻仰、纪念、教育和弘扬传承红色精神、爱国主义教育精神的重要场所,英烈精神就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保护英烈就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英烈保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监督助推本地英烈保护常态化,增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南和区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多领域多举措为民办实事,切实推进英烈保护,担负起捍卫英烈尊严、护卫革命传统的神圣职责,为切实加强英烈法律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信息来源: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检察院微博-南和检察

 

责编:阳光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光
职位:站长
联系方式:13552278976
手机:13552278986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国际托管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