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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创办模拟少年法庭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创办模拟少年法庭 中法为民正义网(特约记者:王建涛报道) 对近年青少年犯罪的趋势分析 第一表现为:四多四少,即暴力犯罪居多,一般性犯罪少;以侵害财产、人身伤害为主要犯罪动机和目的的居多,其他复杂犯罪动机和目的的少;共同实施犯罪的居多,单独犯罪的少;突发性犯罪居多,预谋犯罪少。 第二表现为:两低,即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日趋低龄化;青少年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低。
根据统计,在2000年至2004年间,在全国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少年犯”中,被判5年以上刑期(重罪)的未成年人增加了7.68%,而截止到2005年7月,这个数字同期增长了15.94%。自2002年以来,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抢劫案件名列榜首,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4类刑事案件则紧随其后。从2000年至2004年,在全国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14.18%的幅度逐年上升,而截止到2005年7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3.96%。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有70%的少年犯因受互联网色情暴力内容影响而诱发严重犯罪。其中,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青少年占72%;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80%为初中以下文化;未成年人初次实施犯罪行为通常是在14岁,15、16岁越来越严重,其中在14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81.6% 从司法角度对学校法制教育的观察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律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 目前,学校的法制教育主要还是在提高公民素养,宣传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大法方面,来进一步普及法律宣传等比较宏观的层面。而对于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缺乏刑事犯罪的个案剖析,缺少通过反面、真实的案例“就案说法”;在教育方式上仍停留在单向的说教、宣传和展示、灌输的阶段。没有真正第吸纳学生参与其中,没有开启情景式、体验式和浸润式的教育手段。 作为资深的法律工作者,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晓明、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尹新民和少年刑事法庭的张书秀庭长,站在社会的视角,对当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出独特的观点。多次与强校长一起,准确地寻找石外教育集团中学生法制教育的着力点,为我们模拟法庭的创办给予很多具体的指导、热情的帮助、持久的关注。 为什么选定在初二年级开设“少年法庭模拟庭审”综合实践课 在法制化发展的社会背景下,石外集团始终坚持“依法治教”的教育观念。在长期关注法律知识普及、法制观念增强的同时,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领域。2016年9月份,在“四环节四自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改革推动下,在“永远不低估学生能力”教育理念的引领下,学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结合学段学生特点(青春期剧变期,讲义气,易冲动,社会化倾向重等特点)和成长认知规律(三观雏形的重要时期,个体成长和群体发展的冲突期,自我认知提高和自控能力矛盾),在初二年级学段开设“少年法庭模拟庭审现场”综合实践课程,并以课程的形式,确保学生法制教育的扎实落地。在初二年级(一学年),每个学期向全体学生呈现两个真实案例的庭审还原,让他们持续地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对于法律志愿者颁发活动证书,对同学完成四个案例,计时8个课时,并结合平时的法律知识竞赛,合格的同学,统一发放结业证书。 石外集团少年模拟法庭的创设,成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特别是在当前少年犯罪率日益提高的社会背景下,唤醒了大家对少年刑事犯罪严峻性的认识,填补了在校园法制教育中对刑事案件剖析、预警的空白。 通过这种角色式、现场感和体验型的有效教育形式,通过校本课程的有效保障,并且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相结合,成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有益尝试。 这次少年模拟法庭通过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采用逼真的场景,通过让学生充当“模拟法官”,一方面可以让同学们掌握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让台下学生互动学法,提高法律学习效果。从而达到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责 编:阳 光 |